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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性质及效力
引用本文:周念军,李学东.论“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性质及效力[J].经济与法,2001(8):22-23.
作者姓名:周念军  李学东
摘    要:商场如战场。竞争的残酷性促使众商家用尽浑身解术,以求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其中,名目繁多的各种促销活动是商家惯用的,用以吸引消费者、占领市场的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各商家的促销广告中经常附有“此广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条款。此种“最终解释权”条款已引起专家和广大消费者的热烈讨论(见《法制日报》2001年1月17日《优惠权的“背后”》、

关 键 词:商家  最终解释权  消费者  条款  促销广告  公司  促销活动  效力  残酷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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