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在东盟国家推行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的新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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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静.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在东盟国家推行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的新手段[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1):14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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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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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云南昆明6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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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使得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大大提高,并对东盟其他国家产生了示范效应。正在谈判中的美-泰自由贸易协定的知识产权条款不会出离于以美-新协定为代表的美国近年来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容,自由贸易协定已经成为美国在东盟国家推行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出口美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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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贸易协定 知识产权条款 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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