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重伤害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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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宗泽,袁建勋.谈重伤害案件[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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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宗泽 袁建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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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义马市公安局
(杨宗泽),义马市公安局(袁建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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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到1992年,义马市先后发生重伤害案件65起,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1%,伤害致死15人,致伤致残52人;发生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理)333起,致伤近400人,约占全部治安案件520起的64%。重伤害案件成为仅次于盗窃的多发案件;轻伤害则成为治安案件中发案频率最高、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重伤害案件的几个共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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