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
| |
引用本文: | 李晓庆.论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J].学理论,2010(4):161-162. |
| |
作者姓名: | 李晓庆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理工大学,政法学院,河南,焦作,454000 |
| |
摘 要: | 理工科大学生由于专业特点、现行教学体系设置以及“法律工具主义观念”的影响,在法律素养的培育方面存在特殊性,应结合理工科学生的特点,改进现行的理工科教学体系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从而提升理工科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
关 键 词: | 理工科大学生 法律素养 法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