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车撞人案”考验新交法无过错责任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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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海宁.“奥拓车撞人案”考验新交法无过错责任条款[J].人权,2006(1):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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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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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曾引发无数争议的北京“奥拓车撞人案”2005年12月5日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司机刘某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死者10万余元。因行人曹某在事故中有过错,终审判决减轻了司机的赔偿金额。法院的终审判决不仅适用了无过错赔偿原则,并且首次在司法判决中确认了目前各保险公司销售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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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过错责任 责任条款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无过错赔偿原则 考验 终审判决 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金额 尘埃落定 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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