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意思表示瑕疵立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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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红.完善我国意思表示瑕疵立法的思考[J].探索,2002,1(5):14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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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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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 4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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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健全的意思表示必然导致法律行为成立生效,但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却会导致法律行为产生不同的后果。中国要制定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应该从立法体例、概念、内容几个方面完善对意思表示瑕疵的立法规定,同时还应参照大陆法系民法在不同时期对意思表示瑕疵规定不同法律后果的价值选择,结合我国法律传统、现实社会要求和世界民法发展趋势在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正确反映这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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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瑕疵 立法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7-5194(2002)05-0142-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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