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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院拍卖的性质及其法律效力
引用本文:黎章辉.试论法院拍卖的性质及其法律效力[J].河北法学,1993(5).
作者姓名:黎章辉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措施中增设了强制拍卖措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强制拍卖的法律地位。然而,由于人民法院适用强制拍卖这种执行措施的时间不长,有关法院拍卖的理论著作也不多见,所以,理论和实践中对法院拍卖的性质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但随着法院拍卖在实践中适用范围的逐步扩大,明确法院拍卖的性质及其法律效力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些理论和实务上的分析,以讨教于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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