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立法犯罪化及其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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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烁.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立法犯罪化及其应对[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3(1):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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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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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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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刑法中的轻微犯罪制度研究”(16FXC02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政策实现效果评估体系研究”(15BFX085);;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荷兰的轻微犯罪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201806885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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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轻微犯罪为主的犯罪化趋势已成为我国近年来刑法修正的核心特征,不少学者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其是应对风险社会安全刑法观的表现,担忧过度强调安全有损刑法保障自由的价值目标。我国现在所处的社会阶段决定了刑法必须有效应对安全威胁,同时也应兼顾公民自由的保障,因此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刑法发展的指导思想,构建总体国家安全刑法观。与以往不同,总体国家安全刑法观以安全威胁为核心,兼顾安全和自由,关注安全威胁间的联动性,注重效果可持续性。总体国家安全刑法观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等,要求采取以下措施:科学确定总则的处罚范围;注重安全威胁间的相关性;合理设置犯罪门槛下限;设计匹配的轻微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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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总体国家安全观 安全刑法 刑法观 犯罪化 轻微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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