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实施"村(居)民政强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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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越千.平阴县:实施"村(居)民政强基工程"[J].中国民政,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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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越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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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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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层村(居)一级出现了民政工作松散、无序且日益边缘化的状况,成为制约整个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山东省平阴县积极转变发展思路,在"大势所趋、人民所需和基层民政所缺"三者的结合点上下功夫,大胆革新基层民政工作体制,创造性地实施了"村(居)民政强基工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351个村(居)选聘了民政助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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