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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房子不是泼出去的水
引用本文:李林章,罗子绫.送出去的房子不是泼出去的水[J].法律与生活,2012(5):48-49.
作者姓名:李林章  罗子绫
摘    要:不惑之年的老实男在半月内先隐婚后赠房,却从未与妻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过。如今,自己的家被妻子和其前夫居住着,他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他亲笔签名认可并已经兑现的赠与可以反悔吗?

关 键 词:房子  共同生活  妻子  居住  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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