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私款公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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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向东.刹住:私款公存![J].中国人大,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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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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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枣阳市国资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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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款私存,以前曾风行。现在私款公存的不正常现象又悄然出现。据调查,自1999年11月1日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所得税以来,有的储户借用单位的账户存个人的钱,还有的储蓄大户将大额存款划转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等。私款公存现象日渐增多,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导致私款公存的原因,除了金融部门对个人以单位名义存款没有严格限制等外,主要是,单位存款利息不征收利息所得税。目前"私款公存"者多为金融界常说的"占有80%存款的20%的人",这部分人资产丰厚,有较为方便的"私款公存"条件,20%的利息税数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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