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赋予担保类文书强制执行效力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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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小杰,纪方.公证机构赋予担保类文书强制执行效力问题研究[J].中国公证,2011(8):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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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小杰 纪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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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北方会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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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例介绍 2007年10月19日.某集团以人民币62.9亿元取得了天津市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项目的建设开发权.并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根据挂牌文件的要求,该集团在天津注册了项目公司,但此后.其资金运转方面出现了问题。除去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3亿元、相关交易费用和其他费用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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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机构 文书 担保 土地出让合同 交易费用 2007年 案例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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