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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公法性
引用本文:夏锦文.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公法性[J].法学家,2000(2):3-11.
作者姓名:夏锦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公法文化是私法文化的对称,这种区分是基于公法与私法的性质、内容及运行机制的不同作出的.①公法以刑法为典型,私法以民法为代表,故而从法律文化学角度考察,公法文化乃是以刑法等公法为主要内容、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体系;私法文化则是指以民法等私法为主要内容、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体系.在性质上,公法文化是主要体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刑法化法律文化,具有鲜明的国家化色彩;私法文化是重点突出个人利益的民法化法律文化,呈现出浓郁的个人化特质.


On Justice o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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