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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性别差异 保障女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平等权——女检察官派驻男性监管场所有关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张燕枝.正确看待性别差异 保障女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平等权——女检察官派驻男性监管场所有关问题的探讨[J].内蒙古检察,2005(4):18-19,12.
作者姓名:张燕枝
作者单位:内蒙古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摘    要:占全国检察官总数近三分之一的女检察官是检察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工作的不同岗位上担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女检察官在自己的执法岗位上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有些检察岗位上,由于观念、岗位特点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女检察官职责的履行受到了一定限制。本文仅就女检察官在派驻检察(男性监管场所,以下同)从事法律监督职责,由于性别差异所受到的制约和限制,以及如何保障女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平等权,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粗浅的探讨。

关 键 词:性别差异  女检察官  男性监管场所  派驻监狱检察院  法律监督  检察职责  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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