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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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成友.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J].科学社会主义,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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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成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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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方励之、王若望、刘宾雁等人在什么是民主,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究竟有没有民主,怎样看待民主建设的发展和完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进行挑拨煽动,制造思想混乱。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有责任对上述问题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回答,以澄清是非,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意义上的民主? 方励之等人一会儿说民主“就是一种选择的权利”,“选择我自己的生活道路,连择我的领导”;一会儿说民主就是承认“人权”,即“生存的权利,还有思想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婚姻的权利等等”,一会儿又把民主说成是”以‘我’为主”,“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稍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懂得,这样来解释民主是极不严肃、极不科学的。首先,民主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是指一定的国家制度,即那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采用什么方式管理国家。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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