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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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1月公布,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调整水平按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将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继续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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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退休手续 调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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