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审判涉嫌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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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有西.异地审判涉嫌违法[J].观察与思考,2005(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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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有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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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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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异地审判,现在在我国反腐败重大案件审理中已经成了一种惯例。马向东、胡长清、王怀忠等腐败大案,都由省以上高级法院指定到异地审理。各省的一些大案,也大量地在省内各中级法院之间异地指定。这种做法同以前我们传统的打击刑事犯罪,把杀人犯强奸犯押赴当地召开公审大会开庭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恰好倒了个个。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是案件性质不同采取了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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