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检察工作中的“两个效果相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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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玲,马冬园.探析检察工作中的“两个效果相统一”[J].法制与社会,2010(9):13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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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玲 马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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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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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怎样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检察机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认为应当在厘清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关系的基础上,正视检察机关实现“两个效果相统一”存在的问题,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服务大局的意识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完善办案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检察人员自身司法能动性的提高,实现两个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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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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