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促“三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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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瑞刚,张岩峰,王二斌.“三项制度”促“三转”[J].先锋队,2014(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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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瑞刚 张岩峰 王二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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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津市纪委制定的重要事项限时督办制度、考核制度、约谈制度,既有要求也有措施,使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更聚焦,执纪监督更有力。“这次考核,你乡纪检工作排名垫底,请你谈谈原因是什么,下半年准备怎样改进。”不久前,河津市纪委对在上半年各乡镇纪检工作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河津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重要事项限时督办、考核、约谈三项制度,不但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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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纪检工作 市纪委 监察机关 纪委书记 督办制度 纪检组织 河津 履职意识 考核制度 办结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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