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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入户盗窃的未遂形态
引用本文:曹纪庚,胡成胜,王莉.如何认定入户盗窃的未遂形态[J].中国检察官,2014(24).
作者姓名:曹纪庚  胡成胜  王莉
作者单位:1.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检察院 474750
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409000
3.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4011201
摘    要:正一、基本案情王某经踩点欲进入许某家盗窃。2012年3月22日晚七点多,犯罪嫌疑人王某趁许某开门进屋不注意,尾随许某进入到许某家厨房盗窃一台电磁炉(价值100余元)躲入卫生间内。期间,王某多次从卫生间溜出欲逃走但打不开门,后进到许某卧室给正在玩电脑的许某说明实情,王某被带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2012年4月14日,王某又采取翻窗的手段进入张某家中盗窃,正翻箱倒柜找值钱东西时

关 键 词: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情节严重  刑法分则  既遂  司法解释  行为犯  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罚处罚  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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