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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汤峪镇人大:把法定监督职责“担起来”
引用本文:中国人大杂志社,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陕西省人大报刊社,雷显军,程高科,叶怀成,许涛,赵锦文,朱季林.眉县汤峪镇人大:把法定监督职责“担起来”[J].法治与社会,2016(2).
作者姓名:中国人大杂志社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陕西省人大报刊社  雷显军  程高科  叶怀成  许涛  赵锦文  朱季林
摘    要:眉县汤峪镇的刘铭和王双喜两位镇人大代表,深入到当地各村各组,经过几个月凋研,提出了《利用太白山旅游新区优势,在被征地村组发展农家乐》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县镇政府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目前这里已发展农家乐120余户,招引投资一亿元的庵岭古城项目落地建设. 几年来,汤峪镇人大紧扣镇里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发展的难点,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把法定的监督职责担起来,特别注重引导和鼓励人大代表通过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职责.其中,围绕经济转型发展、改善保障民生、城乡一体化等方面,镇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3件,通过县镇人大督促落实,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刘宏社和豆改良代表针对槐汤公路车流量大、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增设减速带和警示标识,保证了交通安全.

关 键 词:眉县  人大代表  农家乐  经济转型发展  城乡一体化  政府部门  社会发展  履行职责  警示标识  交通安全  监督职责  监督工作  安全隐患  镇政府  太白山  减速带  改良代  车流量  被征地  招引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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