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的本体框架:基于共同体形式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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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梁波,吴羡.公共空间的本体框架:基于共同体形式的重构[J].行政论坛,2023(5):1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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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梁波 吴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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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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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2&ZD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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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空间是基于共同体实践由公共性的社会关系塑造的形式结构。公共空间在实践论上是以共同体整体为归属的虚拟存在而非客观的实体存在,在认识论上是以共同体为本体的形式存在而非特定主体行动场域的存在。既往对公共空间的理解呈现为公众路径的客体维度,无法揭示公共空间的本质内涵。公共性的主客体如何构成公共空间的主客体,公共空间的主客体之间又应该如何连接,都要回到公共性本体的社会关系中去寻找。公共性的主客体只有在公共性实践本体形式的场景中才构成公共空间的主客体。在公共性本体的塑造下,公共空间呈现出四种基本样态,即联合主体的共同体意义格局、客体的公共性实践形式、共同体关系网络和共同体实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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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空间 公共性本体 社会关系 实践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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