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法院健全执行制度:“四机制四到位”落实压低存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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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鸿光.静安法院健全执行制度:“四机制四到位”落实压低存老案[J].上海人大月刊,2006(12):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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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鸿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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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压低居高不下半年以上的存案率和新收案件率,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为做到案件收、结平衡的良性运作,确保执行积案得到有效办结,在庭审人员减少20.5名的不利条件下,适时在全庭推出了“四机制四到位”措施。截止上半年底,该院执行庭共受理执行案件1160件,同比上升了25名。执结各类案件981件,同比上升了12%。其中清理存案半年以上的老案61件,特别是对群体性案件办结了3件,办结院里挂牌督办案件4件,当事人对执行不力的投诉信件,比同期下降4成。执行到位标的12865.29万元,执结率为83名。该措施的实行,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在群众中赢得了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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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执行制度 执行案件 良性运作 执行不力 合法权益 执行庭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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