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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限度论
引用本文:李金明.防卫限度论[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11(3):9-18.
作者姓名:李金明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    要: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是指为了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新刑法并未赋予公民以无限防卫权。"行凶"的含义是指精神病人与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所实施的杀人、伤害行为与主观故意不明的人身攻击行为。

关 键 词:正当防卫  限度条件  行凶
文章编号:1004-9428(2003)03-0009-10
修稿时间:2003年3月14日

On the Limit of Justifiable Defence
Abstract:
Keywords:Justifiable defence  Limits  Ass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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