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任翱翔——记山东省泰安蓝天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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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雯.蓝天任翱翔——记山东省泰安蓝天律师事务所[J].中国司法,2000(7):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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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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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偶然的机会,记者见到了泰安的名律师马琳。那是在一个法庭上,马琳律师作为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的辩护人,抑扬顿挫,慷慨陈词,果然一派大律师风范!马琳,山东省泰安蓝天津师事务所主任。1991年,马琳白手创办泰安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不到两年时间即成绩卓著,到省里介绍经验。并且在这时,组织上欲提拔他任司法局副局长,事业可谓如日中天。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994年马琳辞去公职,创办了泰安纪1氧、山东第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即现在的蓝天津师事务所。他的目光已故得很远——律师事务所向台伙制发展是律师了他的选择。而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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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 蓝天 故意伤害案 辩护人 大律师 马琳 法庭 被告 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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