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7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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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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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汀政综2007]4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1.2785公顷(其中耕地26.58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长汀县大同镇李岭村水田26.5867公顷、其他农用地4.6918公顷、居民点及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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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府 转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 农用地 土地征收 长汀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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