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几个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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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丽欣,张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几个问题探析[J].中国检察官,2003(6):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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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丽欣 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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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2.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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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罪不仅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财产权利以致身体健康及生命权利;不仅使被假冒产品的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严重损害了产品信誉;对于逐渐呈上升势头的销往海外的假冒伪劣产品,还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贸易信誉。为此,《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纳入刑罚惩罚的范畴,以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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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伪劣产品 经济秩序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司法解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罪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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