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制度仍应保留但需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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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天文.共同海损制度仍应保留但需简化[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2(1):28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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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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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法律室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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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共同海损理算规则 1.“约克·安特卫普理算规则”虽然起源于罗得海商法的共同海损原则被所有海洋国家采用,并在其法院得到遵行,但是,在实际理算中,不同的国家采用不同的规则,给从事海外贸易的各方造成极大的不方便。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出一项国际规定来达到国际统一,从而导致了一系列国际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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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海损制度 理算规则 《海商法》 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救助公约》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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