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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王小红,钟海华.试析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J].法律适用,1994(9).
作者姓名:王小红  钟海华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广告,是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形式向有关公众传播商品、服务和其它信息,以期达到特定目的的大众化传播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广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是促成商品生产者与用户、消费者发生商业交易关系的媒介,又是经营者之间相互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手段.虚假广告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严重侵害了法律保护的公平竞争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又对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造成严重损害.本文现就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民事责任的有关问题作些探讨.一、虚假广告的涵义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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