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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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庆明,李瑞芝,唐明.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反思与完善[J].中国检察官,2021(7):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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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庆明 李瑞芝 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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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301700;2.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301700;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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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遵循了经验主义的发展路径。对于目前指导性案例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实践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应当坚持内因为主,外因为辅的原则,围绕事实拘束力的来源和达成路径这一关键点,通过完善指导性案例的遴选、生成、更新、废止机制,辅之以更为合理可行的援引适用机制,从而促进检察官主动援引指导性案例。同时,综合采取提高法律文书说理标准,提高检察官援引指导性案例说理的水平,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研究指导性案例的方式,为构建既体现出个性,同时也符合检察权运行的一般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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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例指导 判例 拘束力 完善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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