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民族自决权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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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钦.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民族自决权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1(6):10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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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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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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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表明了我国政府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积极态度。两公约确立的民族自决权原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基本原则 ,也是国际法上的一条重要原则。民族自决权原则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相同之处 ,但更有本质上的区别。在“民族自决权”的问题上 ,我们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 ,根据国际法的准则作出自己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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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自决权 民族区域自治 |
文章编号: | 1002-0519(2002)06-00100-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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