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司法行政职能不可替代
引用本文:何铁成.司法行政职能不可替代[J].中国司法,2000(9):58-58.
作者姓名:何铁成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绥宁县委
摘    要:绥宁县地处湘西南,人口 35方,县内共有 16个少数民族,民风淳朴。但由于历史原因,矛盾纠纷比较多。近几年来,由于司法局和其他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群众性械斗,社会治安形势较为平稳。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司法行政职能不可替代,党委政府重视完全应该。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肩负重要职能的司法行政必须重视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这是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党中央把这项职能赋予了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县一级党委.政府就是要重视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帮助他…

关 键 词:司法行政职能  社会治安形势  群体性事件  少数民族  历史原因  矛盾纠纷  政法部门  政府重视  湘西南  绥宁县  群众性  司法局  民风  党委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