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法院扶贫实事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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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宝华.凌源法院扶贫实事多[J].辽宁人大,2006(11):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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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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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请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便民诉讼原则,加大“两庭”建设投入力度,增强法庭司法为民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身处审判一线的优势,保一方平安发展,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主动热情提供司法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公平、公正地解决在诉讼之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打造平安清原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制发“便民诉讼卡”,密切法官百姓情。草市镇法庭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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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便民服务 司法为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新农村建设 诉讼原则 人民群众利益 基层法庭 立党为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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