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期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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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庆海,宫诗尧.论期待权[J].法制与社会,20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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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庆海 宫诗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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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2. 沈阳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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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期待权是由德国在19世纪开始创设的,自从开始之日起期待权在德国就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因此在期待权这一方面,国外的研究要更加深入彻底,也更完善.在德国普通法中曾经对附条件和附期限加以过研究,但是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法律体系.德国民法典第132条也明文规定过“附条件权利”,可是这一努力在随后制定的德国民法典委员会会议上遭到删除而没有实现.由于在期待权这一方面的欠缺,使得有关于期待权的著作逐步问世.在其他地区国家由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需要,在日本等地也陆续有学者研究探讨期待权这一概念.而在我国,期待权只是一个泛泛的概念,比如在一些教科书中对于民事权利中的期待权都有提及,加以定义阐述,但是不是很深入,内容不详细.鉴于此,对于期待权的概念界定,其类型化的研究和我国对于期待权的立法完善建议加以阐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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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期待权 概念类型 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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