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证券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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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坚争.美国的证券立法[J].法学杂志,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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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坚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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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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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的证券立法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起步的。1800年,费城经济人会成立了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1817年,纽约证券交易会成立,1863年改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从而开始了美国早期的证券管理。1929年,美国证券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股票价格抬到吓人的程度,投机者趁机兴风作浪。但好景不长,1929年9月,股票价格开始下跌,至10月29日,股票市场终于陷入了大崩溃,进而对美国整个经济带来巨大的危害,迫使美国政府开始从立法上对证券市场加以严密的管制。1933年3月29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咨文国会,主张联邦立法。制定对证券及证券市场的管理法规。同年,美国众议员亨利·斯蒂格尔和参议员卡特·格拉斯向国会提交了一项法案,这项法案的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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