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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无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引用本文:胡雪纷,屈双湖.防范无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对策[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3):13-16.
作者姓名:胡雪纷  屈双湖
作者单位:1.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长沙,410006
2.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纠风办,湖南,长沙,410006
摘    要: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已成为各级政府着力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践证明,群体性事件之所以激化,大量的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的介入往往是重要原因,阻断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加入对防范群体性事件作用重大.夯实制度基础、化解矛盾,减少"可燃物";推行阳光行政,加强媒体合作,消除"助燃物";加大干群教育力度,远离"燃点".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防范无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群体性事件,防止群体性事件的进一步升级有重要作用.

关 键 词:无直接利益相关者  群体性事件  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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