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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从源头治理干部人事腐败的三个亮点
引用本文:傅光明.《公务员法》从源头治理干部人事腐败的三个亮点[J].行政法制,2005(4):4-5.
作者姓名:傅光明
作者单位:[1]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读博士 [2]湖北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兼职教授
摘    要:据权威部门透露,近3年来,全国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成以上的大案,三成以上既是大案又是要案的案件,都与干部人事工作违纪、违法行使权力有关,都直接或间接地牵涉到干部人事工作。目前,干部人事职务犯罪曼现犯罪主体的特定性、犯罪行为的交易性、犯罪形态的多样性、犯罪行为的群发性等特点。干部人事工作的职务犯罪与腐败。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组织人事工作的信誉和形象。也是派生其他腐败与职务犯罪的重要源头之一。

关 键 词:干部人事工作  人事腐败  源头治理  《公务员法》  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人事工作  犯罪行为  立案查处  犯罪主体  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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