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灾害管理(二)——日本灾害管理的行政体系与防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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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艺.日本的灾害管理(二)——日本灾害管理的行政体系与防灾计划[J].中国减灾,2004(12):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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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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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上期《日本灾害管理的法律体系》中所谈到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对国家、地方政府、指定公共团体、有关灾害对应组织以及各组织之间的关系等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灾害对策基本法》,日本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了完整的对应体系,由此进行系统的、有规划的防灾减灾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灾害管理依据《灾害对策基本法》和日本的行政管理体制,日本建立从中央政府到都道府县到市村町的灾害管理行政体系(见图1)。中央建立了中央防灾会议。中央防灾会议(CentralDisaster M an鄄agem entCouncil)是日本防灾方面最高的行政权力机构,其建立是为了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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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法 公共 行政体系 法律体系 国家 中央 地方政府 日本 团体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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