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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破产免责制度
引用本文:桑爱英.浅议破产免责制度[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1):50-55.
作者姓名:桑爱英
作者单位:大理学院政法学院,云南大理671003
摘    要:破产免责是指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对符合免责条件的诚实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债务,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免除继续清偿责任。破产免责制度是随着破产制度的发展而产生的,其确立是社会博弈的结果,是各行为主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适当妥协而达成的契约,这种契约反映了行为主体的均衡利益㈨。本文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从破产免责立法理念出发,运用比较分析和历史考察的方法,对我国建立破产免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提出我国建立破产免责制度立法建议。

关 键 词:破产免责制度  立法模式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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