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深化”:江苏力促农村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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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江苏省农村工作会议确定:江苏将通过深化农村税费、农村金融体制、农村土地征使用制度、农村流通体制的改革,力促农村经济大发展。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上,将在全省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重视并逐步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等方面,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上,要抓紧制定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的政策措施,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信社要全面推行农户“贷款证”制度,扩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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