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活实践性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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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殿林.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活实践性本质[J].理论与改革,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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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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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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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以生活实践作为基础的,它本身来自于生活实践,是我国各族人民群众在长期共同的生活实践中,形成并与之相适应的一套价值观念,经由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将这些处于零碎状态的价值观念通过整合之后而上升为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反映着国家的性质、社会的本质以及全体人民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它是由价值信仰、价值理想、价值观念和价值规范所形成的统一体。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价值诉求与生活实践价值事实之间能够实现动态的平衡,它的理论价值诉求度与生活实践的事实价值之间非常吻合,说明其内容层次结构与生活实践之间的关联度高,即是说抽象化以后的理论形式能够在生活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因此,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和宣传中不能脱离其生活实践性的本质,才能彰显其应有的亲和力,发挥其本身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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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生活实践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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