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化验人员参与现场勘查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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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丽侃.刑事化验人员参与现场勘查的必要[J].刑事技术,2002(5):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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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丽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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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3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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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投毒案件作案手段诡秘、隐蔽和多样化,在现场勘查中往往容易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与实践体会到现场勘查对刑事化验工作同样非常重要。作为基层刑事化验人员应该走出化验室,积极参与现场勘查。1现场勘检必须与查访相结合作为刑事化验人员勘查现场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断。而应在现场勘验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访问,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案件性质、推测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例:1998年5月25日我市某校办工厂门卫徐某突然死在家中。接报案后立即组织技侦人员勘查现场,一部分同志认为徐某属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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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人员 现场勘查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2)05-060-02 |
修稿时间: | 2000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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