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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本单位公款应如何定性
引用本文:邱利军,廖慧兰.收受本单位公款应如何定性[J].人民公安,1998(1).
作者姓名:邱利军  廖慧兰
摘    要:收受本单位公款应如何定性邱利军廖慧兰赵某和顾某分别系某县建委主任和副主任。1996年县建委准备扩建办公楼,某工程队为揽到该工程,送给赵某2万元,另送给具体主管该工程的顾某5万元。1997年初工程结算完毕后,赵某得知顾某比自己多得3万元,便去找顾某,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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