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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主权”与“人民主权”
引用本文:邓和刚,金明.“上帝主权”与“人民主权”[J].美中法律评论,2007,4(2):43-48,59.
作者姓名:邓和刚  金明
作者单位:[1]四川大学出国留学预备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2]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摘    要:本文论述了基督教的上帝主权观念是如何演化为人民主权观念的,而后者是近代宪法中最根本的原则。上帝主权观念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早期基督教的圣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在宗教改革中有力地阐述了这个观念,使之成为基督新教救恩学说最有力的武器。清教徒把上帝主权观念带到北美开始新的社会实践。清教徒的虔诚和北美的社会实验为北美人接受人民主权的观念准备了条件。理论上的人民主权观念最早由欧洲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提出,但北美人在上帝主权观念的基础上封之加以吸收。美国独立战争使北美的思想家如潘恩、杰斐逊和麦迪逊等人有机会把人民主权观念神圣化,使之成为美国宪法的基石。

关 键 词:上帝主权  人民主权  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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