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规范制作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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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国芹,张兆利.人民调解协议书规范制作之探讨[J].中国司法,2006(10):10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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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国芹 张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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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山东,昌乐,26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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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调解协议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相谅解,对纠纷的解决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人民调解协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口头协议。对于简单的纠纷,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可以达成口头协议。二是书面协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苦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人民调解协议书,就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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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协议书 规范制作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平等协商 意思表示 当事人 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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