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维持判决的妥当性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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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艳辉.行政诉讼维持判决的妥当性追问[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2):11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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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艳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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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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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判决是行政审判程序的最终结果,突出展现了法院在案件结果处理方面的权力和对当事人权利救济的程度。依据我国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和2000年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时,判决形式有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合法判决、确认有效判决四种,并各有自己的适用情形,其中维持判决在三大诉讼中是行政诉讼特有的判决形式,作为行政诉讼判决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所独有的。这一有中国特色的判决形式何以能存在,其妥当性尚需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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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法》 维持判决 妥当性 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 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判决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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