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对担保物权规定之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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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英.我国物权法对担保物权规定之得失[J].政法学刊,2007,24(5):8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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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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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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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行之后,各界对此解读非常之多,相对而言对担保物权赞誉最多,担保物权编中在抵押合同的设定与抵押权的设定关系问题、新型担保方式等方面吸收了先进的立法例,巩固了实践中有关担保的科学的方式方法,规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中的不足之处,为司法实践中解决担保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在部分制度设置上如登记制度仍选择了回避,实属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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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担保法 担保物权 |
文章编号: | 1009-3745(2007)05-0083-05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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