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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构
引用本文:杨雷,李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构[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2):102-106.
作者姓名:杨雷  李晖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南宁,531004;广西大学法学院,南宁,531004
摘    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轫于美国,其间,《清洁水资源法》《超级基金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颁布保障了这一制度的相关构建工作稳步推进,并于上世纪末臻于完美。然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开展,囿于我国的环境治理模式、政府环境责任的分配而应体现出不同的形态。通过厘清法律概念、强调立法先行、明晰政府责任、创新制度规则等方式,可以重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关 键 词:生态修复  环境修复  政府环境责任

Reconstruction of Compensation System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Authors:YANG Lei  LI Hui
Abstract:YANG Lei;LI Hui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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