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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法律问题探析
引用本文:马宏涛,黄大新.介绍贿赂罪法律问题探析[J].中国检察官,2003(4):41-42.
作者姓名:马宏涛  黄大新
作者单位:1. 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0102班
2.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介绍贿赂罪概述 《刑法》第392条第1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由于此条规定的罪状属简明罪状,也仅写出犯罪名称,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特征的罪状,因而,必须从理论上对介绍贿赂罪的概念加以界定。理论上一般认为,本罪的客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

关 键 词:贿赂罪  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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