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涉诉信访中的越级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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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克刚.如何看待涉诉信访中的越级访[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5):13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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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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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法官,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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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降低信访率成为法院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其基本要求是:“确保信访积案得到基本化解;息诉息访率达80%以上;新发案化解率达90%以上;确保不发生进京到省、市重大聚集上访;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和恶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进京非正常访和到省、市重复非正常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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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诉信访 信访工作 群体性 法院 上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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